|
|
|
住房限购令 商品房进入“凭票”供应? |
2010-10-15
|
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沪府发[2010]34号《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及议案的通知》,通知中称“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沪房管市[2010]360号《关于执行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通知》,则进一步明确“自2010年10月7日起,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包括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以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下同)应如实填写《购房人进家庭成员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作为购房合同附件。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继上海之后,南京等很多大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商品房“限购令”,每户限新购一套住房。难道市场经济下的商品房,真的要重归计划经济时代,一切“凭票”供应的老路吗? “凭票”供应,是计划济条件下,短缺经济的产物。那个年代,一切“凭票”。没想到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商品房还能再度重蹈覆辙。一向富有创意的国民,想必早已经想好了应付“政策”的“对策”,比如婚姻的闪结闪离,为用足“一套”政策抬高欲出售房屋的价格,卖“户口”供他人用以买房的黄牛党应运而生,等等。
|
|
|
|
|
|
|
|
|